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年版)

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物业管理师1.2职业编码4-06-01-011.3职业定义接受业主委托,组织相关资源,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1.5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学习、理解、表达、判断和计算能力,形体知觉、色觉、空间感正常,身体灵活、动作协调。1.7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1.8培训参考学时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8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60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9.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 以上。(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 以上。(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年(含) 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 以上。(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0 年(含) 以上。(3)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8 年(含) 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5)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6)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合) 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 以上。(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 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室生毕业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 以上。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空生毕业证书。

1.9.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机考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以机考方式为主,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 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

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 : 15,且考评人员为3 人 (含) 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含) 以上单数。

1.9.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120 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 min;综合评时间不少于 30 min。

1.9.5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在配备监控设备及计算机的标准教室或配备监控设备的计算机教室进行;综合评审在配备监控设备、计算机、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的室内进行。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 遵法守约,爱岗敬业

(2)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3) 诚实守信,热情友好

2.2 基础知识

2.2.1 物业管理基本概念

(1) 物业、物权与物业管理的概念

(2) 物业管理的产生与发展

(3) 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

(4)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

(5) 物业管理的性质与原则

(6) 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与环节

(7)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与标准

(8)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

2.2.2 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

(1) 物业服务企业知识

(2)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知识

(3) 建设单位知识

(4) 专业服务企业知识2.2.3 物业管理相关知识

(1) 建筑工程基础知识

(2) 消防基础知识

(3) 环境保护基础知识

(4) 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知识

2.2.4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7)《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8)《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相关知识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10)《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11)《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知识

(1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知识

(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1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相关知识

(15)《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相关知识

(16)《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知识

(17)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四级/中级工

3.3二级/技师

5.1 培训教师资格

四级/中级工培训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具备中级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级/高级工培训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具备中级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技师培训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具备高级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级/高级技师培训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2 年及以上,或具备高级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2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 40 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多媒体设备。

THE END
0.2023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主管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 jvzquC41yy}/fr~khctxgw3eqo5gcw|gp1vfkzplknvc86374:83?3jvor
1.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其他实验学科新入校本科生、研究生的安全准入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学时。 请相关单位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二级单位2023-2024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dlca@snnu.edu.cn,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15日下午17:00时前提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备案。jvzquC41yy}/uwsw0gjv0ls1kplp1:537194;B90jvs
2.关于举办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江服教发〔2023〕150(一)各部门、各学院(部)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及一线教师及时参加培训,在11月17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在线测试后可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 (二)请各学院(部)指定具体负责人于11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习总结报告电子版、XX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参训人员统计表及培训学时证明发送到邮箱:jwc1@jift.jvzq<84lye4kkoy0gf{/ew4kphu039;:16?3:7mvo
3.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2023年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按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于11月13日下班前报送报名注册人员名单(附件1),11月20日前将完成培训任务并获得学时证明的人员名单(附件2)送至立本楼308室(纸质版签字盖章)。联系人:李老师;电话:3306093,电子邮箱:1946428032@qq.com。 jvzq<84uzd4xzl3gfw4dp872455239<1e6717j69;26:1yfig0nuo
4.关于2023(1)院培人员:教师可根据2023-2024学年自己所修学时情况,对照培训学时要求,登录校网络教学平台(电脑端)或超星学习通(手机端)点击“我的研修”即可在相应模块中选择课程完成未修满的学时。具体选课操作详见附件3。 (2)校培人员:除须完成“院培人员”规定学时外,还须完成“教学基本功”模块学时。 jvzquC41lyi/cqzv0gjv0ls1kplp1:5;51:77@3jvo
5.2023年【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新解析及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12、【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以下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表述正确的有()。(ABCDE) A、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jvzquC41dnuh0lxfp0tfv8o349{f8ftvkimg8igvcomu86568824<6
6.【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准入考试的通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入实验室的新生需完成不低于8学时(45分钟为1学时)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新入职教师及转岗教师,需完成不少于12学时安全培训;已获得准入资格的师生宜完成不低于6学时的安全培训。 师生可通过参加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安全准入考试系统”(以下简称“准入考试系统”)的在线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各jvzquC41igu/dwz0gf{/ew4v|im05:ighfke5=>g69=6;nh8928e8l8g55gg0qy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