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教育是国家哪些法令上规定的,要具体的,最新的。法律咨询

三级安全教育是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是1月17日令第3号公布,根据8月29日令第63号修正,7月1日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令第3号)  第十二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四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六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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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通报:安全教育培训一定要让本人签字,不签字等于没培训!最高罚5万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公示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在检查文安县华洋化工有限公司时,抽查职工刘学雷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档案中“从业人员登记表”未按规定填写,本人未签字;安全培训考核记录表中,考核人员、负责人均未签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jvzq<84yyy4489iqe0ipo8hqpvkov8731292786318<43@847a?799:::9;/uqyon
1.注安管理第二章考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近2年分值大幅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中级注安管理科目第二章第四节的考点,该节内容在这两年的考察分值大幅提升。jvzquC41yy}/4<80eqs0cz4iwcthnr4zwghb1;5462802:6674699=:9554iv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