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2025年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本次选聘教练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体育局田径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田径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田径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田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田径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田径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游泳、跳水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游泳、跳水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游泳、跳水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游泳、跳水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游泳、跳水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水上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水上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水上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水上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水上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大球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篮球、排球、足球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篮球、排球、足球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篮球、排球、足球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篮球、排球、足球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篮球、排球、足球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自行车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自行车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自行车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自行车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自行车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自行车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小球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网球、棒球、垒球等小球项目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网球、棒球、垒球等小球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网球、棒球、垒球等小球项目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网球、棒球、垒球等小球项目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网球、棒球、垒球等小球项目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棋牌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棋牌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棋牌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棋牌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棋牌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三)测评考核
(四)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各岗位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体检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测评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各运动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体育局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