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含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具有相应诊疗服务能力的民营医院、大型厂矿职工医院或部队团以上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
(二)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且其注册类别和范围必须与所申请培训的技术要求专业一致;
(三)符合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要求;
(四)怀孕、哺乳期、传染病等影响培训学习效果及考核的医师不予以接收培训。
三、培训申请流程
(一)申请
全年接受报名,培训人员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额满为止。各基地联系人于培训开始前7天内通知本期参训人员,并告知参训人员填写《昆明市延安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参训人员填写后由原单位同意并盖章,报到时原件交昆明市延安医院医务部。
(二)报到
2.参训人员请自行准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及《昆明市延安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申请表》(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昆明市延安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联系人,以便进行资格审核,若材料不全,医院将不予受理。
3.报到时请携带白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并自备培训所需衣服、物品等。
四、培训形式及周期
(一)培训形式
根据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由负责培训的科室制定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培训实行理论基础、实践操作、考核结业等形式进行。
培训周期
(三)费用
培训费用:免费
差旅费及住宿费用:由派出单位或个人承担
五、证书授予、获取
(一)培训合格证、进修证授予
经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即发“双证”,由医院颁发的《进修结业证书》。并统一将名单报送至云南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由医评中心进行统一编制发放《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医师申请限制类医疗技术个人备案的依据。
六、注意事项
(二)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医院劳动纪律,请休假者需报备基地负责人,经基地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请休假。
医务部:0871-63211018;
保卫科:0871-63211110。
疫情防控要求:报到时《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携带48小时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培训期间按医院要求每7天行1次核酸检测(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