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部分岗位转换有关工作的通知
川建培注〔2022〕128号
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9号)文件要求和省住房建设厅人教处对《关于开展我省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回函批复,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决定对我省颁发的岗位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设置不一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简称《考核合格证书》)开展岗位转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换范围
二、申请时间
三、申请流程
持证人登录“省级服务平台”,进入“学员入口”如实注册个人账号,登录后对相关证书选择对应转换岗位(具体岗位转换规则见附件1),提交上报岗位转换申请,申请后可进行查询。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岗位转换人员本着“自愿申请、应转尽转”的原则申请岗位转换。未在申请时间内完成转换申请的,其证书不能换发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到期后自动失效。
(二)各有关施工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相关持证人员及时登录相应平台申请岗位转换,避免发生因错过申请时间导致证书失效情况。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028-86512665 (9:00-18:00)
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大道4号新园名都5栋3层1号( 三环石羊立交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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