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34周广州城市更新市场周报
(8月22日—8月28日)
本期看点
政策动态:
1.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等有关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文件的通知
2.关于印发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
3.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行业动态:
1.央行:保障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
2.国常会:允许地方“一城一策”运用信贷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3.自然资源系统用地用海要素保障视频培训会召开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全面深化“十四五”期间合作备忘录
5.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功召开控规局部调整首次会议,规划管理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6.广州增城区:发力“工改工”,走出增城“工改”特色道路
7.广州白云区:区属国企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意向合作融资总量达200亿元
8.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扎实推进城市更新项目供地工作
项目动态:
本周广州共发布44个项目动态:标图建库动态调整33项,用地面积30.7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3项,建筑面积1.1万㎡;建设工程规划公示5项,计容建筑面积6.7万㎡;土规调整1项,调整地块面积2万㎡;三旧改造用地审批2项,用地面积25.9万㎡。
市场资讯:
1.土地挂牌
本周4宗土地挂牌信息。
2.土地成交
本周无土地成交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12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本周一手房成交情况:住宅成交1766套,成交面积186710㎡;商业成交201套,成交面积14086㎡;办公成交193套,成交面积14258㎡;车位成交775套,成交面积10024㎡,合计成交2935套,成交面积225078㎡。
01
政策动态
本周收录3条政策,其中省级政策1条,市级政策1条,区级政策1条,涉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等有关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文件的通知、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黄埔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工作指引等相关内容。
1.文件名称: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等有关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文件的通知
发布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件要点:
1、加强重大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继续以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并衔接“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对列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地市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中的交通、水利和军事设施项目,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的情况下,按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按照使用国土空间规划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的优先序保障用地空间。各地级以上市应根据本地实际,将省下达的国土空间规划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先用于保障重大项目,并统筹分解至县(市、区)。
2、优化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审查程序。在国家批准我省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前,建设项目涉及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属于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用地预审、用地审批时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符合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审核意见,不需开展不可避让论证工作;不属于有限人为活动但属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时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符合允许占用情形的审核意见,用地审批时按规定开展不可避让论证。其中,同时占用自然保护地的,需符合自然保护地的相关规定;已开展占用自然保护地唯一性论证,且占用自然保护地范围包含了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可不再开展不可避让论证工作。
3、统筹保障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出具项目为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且指标预扣3个月内启动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预论证承诺的,该项目本年度可先行使用省指标;省级论证不符合条件的,调整由市指标保障。已纳入或报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申请增补纳入省级2022年度先进制造业预支指标初步清单的项目,用地报批时可先行配置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0亩的省指标;省级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调整由市指标保障。先进制造业预支指标项目用地需求确实超过500亩的且年内开工建设的,所需计划指标由省指标全额保障。
4、明确承诺方式落实水田占补平衡要求。已纳入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水田指标清单的重大项目,可按规定向省级申请购买水田指标。国家未批复划转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水田指标的重大项目,在按规定缴纳水田指标费用的前提下,允许以承诺方式落实水田占补平衡,待国家批复后由省级直接安排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水田指标兑现承诺。
5、优化项目用地节地评价论证。已通过节地评价论证的项目,在用地预审或报批阶段,项目用地规模调增比例未超过10%的,可不再开展节地评价。新建高速公路互通立交间距超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有关规定的,应编制节地评价报告详细阐述合理性和必要性,节地评价报告经省厅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可作为用地预审或报批审查依据。既有互通立交间距超过规定,需扩建的,无需开展节地评价。
2.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要点:
1、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定义:指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主要由市场主体建设运营,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的租赁住房项目;
2、明确适用范围:(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2)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3)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新建;(4)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5)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新建;(6)城市更新项目配置;(7)城中村住房等存量房屋依法整租运营;(8)其他途径,包括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建设的租赁住房以及闲置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3、明确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分类:(1)新增项目,指本办法实施前尚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建筑工程施工备案)的项目;(2)既有项目,指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运营或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建筑工程施工备案)尚未运营的项目;
4、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项目的认定条件:(1)面积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小户型为主;(2)租金标准。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由市场主体按照“企业可持续、市民可负担”的原则,结合享受的优惠政策及企业运营成本综合评估确定。租金每年涨幅不超过5%,且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同期涨幅;(3)对象标准。出租对象应当为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4)规模标准。采取集中式租赁方式,且房源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0套(间)。(5)建设标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要求执行。(6)运营标准。运营期限(含建设时间)具体标准为:①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项目的房源,按土地供应手续约定产权登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自持年限内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②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新建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项目的房源,运营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其中,按土地供应手续约定产权登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内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③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项目运营期限原则上不少于8年;④城中村住房等存量房屋依法整租运营、城市更新项目配置和其他途径筹集项目运营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
5、明确项目申请人的优惠政策:取得项目认定书后,新增项目申请人按规定申请享受如下优惠政策:(1)土地政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的,允许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允许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新建的,以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及调整方式作为出让或租赁的前置条件,允许出让价款分期收取;(2)财政政策。享受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等中央、省、市资金支持;(3)税费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4)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6、明确监督管理要求: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以栋为最小单元办理产权登记,整体确权、整体转让,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运营期限内,确需整体转让的,建设运营主体应当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转让申请,变更项目认定书,转让后仍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原运营期限不变。
3.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单位: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文件要点:
1、明确城市总体风貌管控要求:从特色空间引导及保护约束条件出发,形成“北部山水新城、中部创新科城、南部人文港城”三个特色风貌片区,并针对各片区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全面提升城乡审美韵味和文化品位,形成“全域品质共鸣,各区美好乐章”的总体城市设计路径;
2、提出统筹跨区衔接地区风貌融合:强化与周边重点片区的协同合作,强化跨区衔接片区的联动发展,深化“黄埔与天河”融合发展战略,探索创新“黄埔与增城”、“黄埔与番禺”等协同发展规划,强调与周边区域风貌的共生关系,增强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主引擎的空间支撑作用,实现环黄埔城市风貌管控的整体性与协同性;
3、明确全面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明确保护重点和保护要求,注重整体保护,严格拆除管理,在传承历史风貌的同时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加强长洲岛历史文化街区、横沙书香街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激活陂头岭遗址、玉岩书院、南海神庙、黄埔军校等一系列优秀历史资源文化形象;打造九佛莲塘、长洲深井、文冲幸福里、扶胥古镇等历史文脉传承活化样本,构建可识可赏的历史文化路径;
4、提出创新场所营造与城市更新规划的互动融合:整合黄埔区多区共存、产城相依的空间基础,推动“产城向科城”的风貌转化和进一步融合,科学研究复杂更新用地的空间提升途径,提升低效用地的空间效能,围绕国际创新需求,提升科创办公、工业厂房、滨江港口、工业遗产等重要空间品质;
5、明确建筑高度要求:同一地块或相邻地块之间连续布局的高层建筑,应有高度梯度变化;同一地块布局多栋的高层建筑,应至少采用2个建筑高度层次(不含裙楼),且高度之间差值应不少于20%;同一居住地块布局10栋以上的建筑,应至少采用3个建筑高度层次(不含裙楼);滨水景观区、临山风貌区宜形成“前低后高”的空间组合。控制建筑限高及新建超高层建筑。临珠江一线建筑一般高度应结合地块位置及建设等因素,并结合地区规划师和专家意见进行论证。
02
行业动态
1.央行:保障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
8月22日,人民银行行长、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主任易纲主持召开部分金融机构座谈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研究当前货币信贷形势,部署推进当前和下一阶段货币信贷工作。
会议强调,主要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大型银行要强化宏观思维,充分发挥带头和支柱作用,保持贷款总量增长的稳定性。要增加对实体经济贷款投放,进一步做好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工作。要保障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要依法合规加大对平台经济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对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相关项目的支持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带动贷款投放。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信贷平稳增长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
2.国常会:允许地方“一城一策”运用信贷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8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决定增加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和依法用好专项债结存限额,再次增发农资补贴和支持发电企业发债融资;确定缓缴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举措,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决定向地方派出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组,促进政策加快落实;部署进一步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强化财力物力支持。
会议指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抓住当前紧要关口,及时果断施策,保持合理政策规模,用好工具箱中可用工具,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又不搞大水漫灌、不透支未来。在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同时,再实施19项接续政策,形成组合效应,推动经济企稳向好、保持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争取最好结果。主要包括:一是在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已落到项目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亿元以上额度;依法用好5000多亿元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10月底前发行完毕。二是核准开工一批条件成熟的基础设施等项目,项目要有效益、保证质量,防止资金挪用。出台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投资,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允许地方“一城一策”灵活运用信贷等政策,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三是对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一个季度,鼓励地方设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四是支持中央发电企业等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在今年已发放300亿元农资补贴基础上再发放100亿元。五是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六是中央推动、地方负责抓落实。
3.自然资源系统用地用海要素保障视频培训会召开
近日,自然资源部组织全国自然资源(海洋)系统开展用地用海要素保障视频培训会,对近期印发的《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进行全面深入解读,以帮助各地准确地理解、把握文件的主要内容和主旨要求,对如何加快用地用海审查报批,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用海要素保障进行业务指导。
会议要求,要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用地用海审批效率;要加强规范指导,切实提高用地用海组卷报批质量;要强化技术支撑,加快推进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建设,加快建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坚守底线,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全面深化“十四五”期间合作备忘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大省要勇挑大梁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广东考察时的指示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下半年经济工作部署,8月19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举行《全面深化“十四五”期间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积极构建我省多元化、可持续的住房城乡建设资金保障机制,推动省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项目建设。
“十四五”期间,双方将进一步凝聚合作发展共识,创新合作发展机制,聚焦城乡基础设施、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筑业提质增效等22个重点支持方向,不断深化合作对接,拓宽资金支持领域,为我省稳住经济大盘、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坚实资金保障基础。
5.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功召开控规局部调整首次会议,规划管理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为简化控规编制报批流程,提高规划管理服务效率,加强对我市公益性项目的支持力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期又有新举措。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部门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实施细则(试行)》,对属于正向规划调整的公益性项目,该细则提出可按照控规局部调整程序办理,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市规委会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审议通过后即可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8月19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功组织召开第四届市规委会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审议控规局部调整第一次会议,邀请6位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荔湾区鹤洞村更新改造项目旧村地块(AF04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改造项目(花都区CH09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等2项议题。
控规局部调整首次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市控规局部调整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后续将有更多项目享受到新政策举措带来的便利。
6、广州增城区:发力“工改工”,走出增城“工改”特色道路
“工改工”(工业改工业)是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对现状的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继续保留为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自2019年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后,园改方向正式进入“工改工”“工改新”阶段。随后,省、市又相继出台更多针对性政策,在今年7月15日,增城区发布了《增城区推进存量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办法》,提出了关于推进“工改工”具体实施细则。
近期,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组织代管国有企业城乡院(广州)有限公司就目前颁布的村级工业园区重要相关政策进行梳理解析,并召开了“工改工”政策交流会。交流会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了解企业最关注的“工改工”方向,并收集企业方的意见反馈。
交流内容主要对“工改工”政策解析为主,梳理政策颁布时间线以及各个政策所强调的特点,将各个政策的重点内容进行汇总及现场解析,总结出“工改工”十大重点调整方向,具体为:大数据管理、用地规划调整、开发强度指标、工业提容、产业配套建筑政策、产业用房分割政策、用地出让模式、产业监管、资金扶持政策、环保扶持政策。
7、广州白云区:区属国企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意向合作融资总量达200亿元
8月19日,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广东省分行到我区开展工作调研,并与区属国企白云金控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国开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刘浩与区委书记何镜清进行会谈,双方就进一步深化全面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当天,国开行广东省分行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白云电气集团、民科园城市更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现场、广州民营科技创展中心、白云湖数字科技城,深入了解我区的整体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与民科园民营企业代表交流,了解企业经营发展情况。调研结束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与区属国企白云金控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在未来五年,双方在各类金融产品上的意向合作融资总量达200亿元,将为我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等领域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推动地方建设与金融运作实现互利共赢。
8、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扎实推进城市更新项目供地工作
7月以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扎实推进城市更新项目供地工作,完成石碁镇南浦村城市更新改造村委会地块、复建安置地块及配套学校地块供地方案审核工作并发出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是番禺区自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供地方案审核事项(国有划拨和集体性质类)由市委托区实施以来首次成功办理的案件。
一是把风险隐患研究透。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因为用地面积大、权属情况和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原因,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通过认真核查改造项目详查资料、改造实施批复方案及地块具体情况,把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透彻。
三是把保障措施做足。由于可供借鉴的办理经验少,为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核实、确认相关情况,同时会同城市更新部门共同研究,不断完善内部审查规则。
03
项目动态
本周广州共发布44个项目动态:标图建库动态调整33项,用地面积30.7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3项,建筑面积1.1万㎡;建设工程规划公示5项,计容建筑面积6.7万㎡;土规调整1项,调整地块面积2万㎡;三旧改造用地审批2项,用地面积25.9万㎡。
1、标图建库动态调整
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第三批“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成果
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第四批“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成果
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第五批“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成果
广州市海珠区2022年第一批“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成果
2、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沥滘城中村改造项目(AH102234,自编12班幼儿园)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市沥滘御诚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经查询工商信息,该公司由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沥滘经济联合社全资控股。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文冲(石化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5-2地块LJ5垃圾转运站)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黄埔文冲城中村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经查询工商信息,该公司关联单位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业务涉及住宅开发、物业服务、商业、长租公寓、物流仓储、冰雪度假、教育等领域。万科是广州市黄埔旧改最早的一批入局者,黄埔区首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文冲村由万科操盘。目前,万科已确认合作企业的旧村改造项目有黄埔区沙步村、白云区田心村。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沙步旧村改造项目(融资一期,AP0709015地块幼儿园)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市沙步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该公司关联单位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工程规划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火村旧村改造项目(五期融资区商业)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宏祥房地产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经查询工商信息,该公司由广州御祥投资有限公司100%投资控股。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沙步旧村改造项目(融资二期,AP0709016地块5#住宅、7#电房、次入口门楼)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市沙步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该公司关联单位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火村旧村改造项目(三期复建区,K-36#凉亭、K-38#商业、K-39#商业、K-41#-1商业)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经济联合社实施建设。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火村旧村改造项目(三期复建区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工程)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经济联合社实施建设。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火村旧村改造项目(五期融资区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工程)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宏祥房地产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经查询工商信息,该公司由广州御祥投资有限公司100%投资控股。
4、土规调整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岭时尚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公告内容:
1、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花都区调整完善方案》),本次狮岭时尚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总面积为1.9843公顷,项目范围包括耕地1.0950公顷(含可调整地类0.0979公顷)、园地0.8477公顷、农田水利用地0.0416公顷的非城乡建设用地,该部分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该项目范围调入地块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加快推进狮岭时尚智造产业园更新改造项目,亟需进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局部调整。
2、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调入地块拟选址在花都区狮岭镇联合村,面积为1.9843公顷,拟从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调入地块调整为城镇用地,与周围规划城镇用地相连,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集中;调出地块拟选址于花都区狮岭镇西头村,面积为1.9843公顷,拟从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现状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实地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并未开发建设。
3、使用有条件建设区总结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前后,花都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5、三旧改造用地审批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何棠下村旧村改造项目
项目区位:黄埔区龙湖街道何棠下村
类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用地面积:42108㎡(合约63.1620亩)
调入目的:为保障项目用地落地,加快完善项目的用地手续,拟调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本项目拟使用黄埔区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63.1620亩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汤村旧村改造项目
项目区位:黄埔区龙湖街道汤村
类型:集体建设用地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216607㎡
用地现状: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74935㎡、园地18041㎡、林地6377㎡、其他农用地17254㎡
规划用途:城乡建设用地
04
市场资讯
1、土地挂牌
本周4宗土地挂牌信息。
2、土地成交
本周无土地成交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12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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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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