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积分制度(通用9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志愿者积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加快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嘉许回馈机制,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社区志愿者嘉许
(二)社区志愿服务总时数累计达600小时(三星级)的.社区志愿者,可以凭志愿服务证明或注册社区志愿者证向江岸区社区志愿者协会申请社区志愿服务荣誉卡。社区志愿服务荣誉卡由武汉市社区志愿者协会统一发放,并对志愿者已累计的时间予以标注。
(三)对于能够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活动,且表现突出的社区志愿者街道、区志愿者协会将予以表彰。
二、社区志愿者回馈
(一)社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一小时记1分,满100分即可享受回馈政策。
(二)社区志愿者可使用积分在社区爱心银行兑换相应的礼品。
(三)积分兑换服务内容如下:
1、志愿者使用100个积分可兑换免费理发服务1次。
2、志愿者使用150个积分可兑换小型家电维修服务1次。
3、志愿者使用200个积分可兑换家政服务2小时。
4、志愿者使用300个积分兑换免费观看文艺演出1次。
5、志愿者使用500个积分可兑换免费体检服务1次。
6、志愿者使用800个积分可兑换免费公交年卡1张。
7、志愿者使用1000个积分可向区志愿者协会申请获得1年期的1万元意外身故保险、1万元意外残疾保险、或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选则一项)。
(四)优秀社区志愿者(10名)可享受武汉市江岸区志愿者协会为其免费订送报纸。
(五)五星级社区志愿者可享受以下回馈政策
1、五星级社区志愿者的子女可以申请就近优先进入区域内优质公办幼儿园。
2、五星级社区志愿者的子女可向区志愿者协会申请获得江岸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任意课程免费1年。
3、五星级社区志愿者可享受辖区内卫生服务中心优先就医。
一、积分管理:
(一)积分的分类:
爱心奖励积分、爱心活动积分
(二)具体说明:
A、爱心奖励积分
1、获得政府补助者:
1)凡获得政府补助者所规定的50h内不参与积分兑换,超出的部分可进行兑换。
2)政府补助者若服务小时数超出部分达到“星级志愿者”一半可进行积分奖励,具体奖励:基本奖励分10积分;超出部分将按比例1:4比例计算。例:假设超出1小时,则课兑换4积分,可累计。
3)如获得政府补助人员在年度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时,被评选以下者可进行加分奖励,具体奖励:
⑴年度优秀志愿者+20积分
⑵雷锋月优秀工作者+10积分。
2、青年志愿者:
1)凡被评选为“三星级志愿者、四星级志愿者、
五星级志愿者”可进行积分加分,具体奖励积
分为:25、30、40积分。
2)凡在年度评选时,被评选以下者可进行加分奖励,具体奖励:
⑴年度优秀志愿者+20积分
⑵雷锋月优秀工作者+10积分。
3)在年度考核中可视对年度的.工作质量情况进行酌情加分。
B、爱心活动积分
学生积极参加由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组织或认可的各项校内外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可获一定爱心活动积分。校内外的各项活动设有不同权重系数,活动等级由院青服中心核定。具体为:班级级组织活动积分系数为10,院级活动积分系数为10.2,区级活动积分系数为10.4,市级活动积分系数为10.6。
爱心活动基本积分计算公式为:1小时公益活动X活动等级系数。例:某人参加1小时区级服务活动,则他可兑换的爱心活动积分为:1小时公益活动X区级活动积分系数为10.4=10.4积分
注:⑴凡参加校内外无偿献血及各类公益募捐活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材料证明可获一定慈善爱心活动积分。
(三)积分兑换:
学生可凭爱心积分在爱心屋(地点:待定)兑换物品。在爱心屋一点爱心积分=一毛钱人民币。爱心积分不可兑换现金,积分换购物品无质量问题一般不退不换,学生换购物品确认后会从个人爱心账户扣除相应积分。积分可保留至学生毕业离校前,学生毕业后积分账户将会清零。
二、使用方案
凡获获得一定爱心积分者可凭青年志愿者证、或者有效证明到院青服换取积分兑换券进行“爱心积分与实物物品进行兑换或用爱心积分进行折价”具体折价比例视物品情况而定。
为鼓励基础医学院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传播志愿精神,构建和谐校园,现实行志愿者奖励制度。基础医学院学生,凡有意愿参加志愿活动者,均可持本人学生证至学生会社会实践部处免费注册志愿者。 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后,到本服务队队长处填写服务记录,注明服务地点和小时数,由队长审核签字有效。每个月服务队秘书长抽查审核盖章。依照志愿服务小时数为年终评比依据。
具体细则如下:
1.每学期末志愿者按活动小时数进行排名,前30名者可参与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由学生会社会实践部负责,由秘书部监督。
2.排名前5者获得“志愿服务之星”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品,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5分。
排名第6至第15者获得“志愿服务标兵”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3分。
排名16至30者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1分。
3.各志愿者服务队部门负责人,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及在各项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发挥重要组织作用的个人,按照志愿服务小时数排名,前2名获得“志愿楷模”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品,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5分。
4.所有获得奖励者在年终学生会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
以上奖励办法解释权归吉林医药学院基础医学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
奖励目的:
为表扬志愿者对社会各界无偿奉献的服务精神,鼓励更多优秀的志愿者投入到志愿者服务行列,特此白沙湾社区创建志愿者奖励机制。
奖励形式:
(1)授予星级志愿者称号(小册子)
(2)颁发证书
(3)工作表现优秀者根据能力给予一定工作职务
(4)每月举行志愿者活动,每年不定期举办培训讲座
奖励细则:
1.星级志愿者评比标准。
(1)参加一次志愿者活动满1小时以上为一分,一个年度积满50分为一星,以此类推,最高为五星即 50分=☆
100分=☆☆
150分=☆☆☆
200分=☆☆☆☆
250分或以上=☆☆☆☆☆
(2)一个年度志愿者服务工作满120小时为一星,以此类推,最高为五星即
120小时=☆
240小时=☆☆
360小时=☆☆☆
480小时=☆☆☆☆
600小时或以上=☆☆☆☆☆
每个年度评一次,两种评比方式根据每个志愿者的情况以数量多的方式作评比。根据对部门的.贡献可适当加分,评选不单以活动能力评论,还将以其表现是否符合志愿者行为作为参考。根据志愿者工作完成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折加2分,“良”者加1分。
志愿者须在每年12月1日前交回小册子给白沙湾社区统计时数或分数,进行年审,以便参加志愿者评选,逾期将不予受理。
2.证书颁发标准
以星级志愿者为标准,积极参加活动、努力完成交办的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团体,经讨论决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关心、支持和参加志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证书。每年审核评选一次。
优秀志愿者奖,评选条件:
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能为集体多做好事。在青年志愿者中有较好的影响,乐于助人,关心他人。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机构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申请条件:凡年满16周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人士,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工作组《章程》和与之配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本工作组组织纪律,履行加入工作组手续,均可成为本工作组志愿者;
二、志愿者申请流程
招募——报名表接收——面试——确定名单 → 宣誓、吸纳
三、志愿者培训:
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1、内部培训:志愿者加入后,由秘书组安排资深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考核等 所在机构组根据实际情况且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将安排至少两次常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志愿者基础培训,包括学习工作组文件、志愿者服务技巧、宣传技巧、常见病知识、失独情况等;新志愿者必须参加其中至少一次培训,培训签到及知识考核均纳入志愿者考评范围;
2、外部培训:由办公室联系/确定社工、社会学、新闻及心理专家等进行外部培训、讲座或组织参加省/市/区 “志愿者培训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志愿者服务机构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根据工作服务性质,工作组分为不同小组。成为志愿者(含试用志愿者)可根据个人特长及意愿选择服务组别,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由失独机构组统一负责分配和考评,各组组长协助考评;
五、志愿者及小组管理
(一)志愿者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组《章程》以及与之配备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工作组的声誉和形象;
2.志愿者在提供义务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的`工作组标志胸牌;
3. 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故连续3个月不参加任何工作组志愿服务的或累计5次接受任务分配而无故不执行的将视作本人自行放弃志愿者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的,需重新申请登记;
4. 新志愿者(实习志愿者或服务不满1年的)必须每季度参加至少一次的常规知识培训,老志愿者应定时参加工作组制定的培训计划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 志愿者应积极配合工作组服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6.不做损害工作组和他人的事;不歧视失独家庭;不故意刁难或推延志愿服务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组、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料信息;不得利用“志愿者”之名做非工作组安排的有偿服务和违反工作组制度之事;不得以权谋私;
(二)小组管理
1.各小组每月月底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和计划次月工作。
2.每月开一次例行工作组会议(前一个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总结上月工作及策划下月工作计划;
3.各组长全年出席工作组例行会议次数不满9次或连续3次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的将取消组长资格;
六、志愿者档案管理
志愿者参加工作后,由秘书组统一对其编号,登记《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志愿者档案管理;《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由机构组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日期、服务地点、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等;志愿者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交机构社工签名,记录卡每季度末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交到机构组进行统计存档;每年12月4日将根据《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统计结果对外公布各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和内容;如有志愿者对自己的服务统计有疑问的应在20日前向机构组提出并查核,20日之后如无统计异议的将视作本人已确定;
七、志愿者表彰
1.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组《章程》以及配备的规章制度下,积极参加工作组志愿服务且在志愿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志愿者”,累计200小时的授予“二星志愿者”,如此类推,累计满500小时的授予“五星志愿者”,累计满800小时的授予“终身志愿者”。
2.志愿者表彰的主要依据为《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推荐;
3.工作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志愿者和优秀支援单位;
5.工作组将根据物资状况制定合理的“星级志愿者”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机制将在每年11月15日- 11月25日之间公布;
6.工作组每年向市有关政府部门推荐被评为“三星志愿者”以上或志愿服务满3年的志愿者,向其开据《志愿服务证明》以便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的考试资格。
八、工作督导
实行三级循环督导机制。具体实行方法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一个三人抽样督导组。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志愿任务服务人群人群进行30%抽样寻访;工作组设立巡查员在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机构干预人群进行50%抽样寻访;督导员要在每月对志愿者的机构服务人群人群进行100%抽样寻访的三级督导制度,这样可以对志愿者在干预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如人意的地方可以及时协商解决,可以在短时间内将问题和缺点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可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组各项任务。我们每个服务小组至少2人以上,干预使用专业表格进行记录,如实记录现场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出现的问题,作为日后改进总结的依据,记录由另一名志愿者核查。
第一条社区志愿者积分奖励是志愿者激励制度的内容之一,是志愿者最直接的奖励内容,凡在海林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备案并在海林志愿服务平台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都能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二条海林志愿服务平台是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备案记录和积分查询的.平台。
第五条志愿者积分可用于兑换相应奖励,每次须按照积分兑换规则进行兑换。
第七条志愿服务时长以小时为单位计,每次志愿活动最长为小时,活动时长可累加。
第八条每次志愿服务活动都要由活动发布者进行评价,如某志愿者在当次志愿服务过程当中未按要求行动或导致投诉,此次活动时长为零。
第九条推荐他人注册志愿者也可获得积分,每成功推荐一位志愿者注册积分为分。
第十条积分每季度兑换一次,兑换后积分相应扣减,服务时长保留。同一志愿者,每季度只能兑换一次。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礼遇与积分兑换任选其一,不能同时享受。
一、目的
为了鼓励更多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志愿者管理,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积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组织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三、积分获取途径
1. 服务时长积分
对于一些特殊的、具有较高难度或专业性要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大型赛事医疗保障、紧急救援行动等,每小时可额外获得 0.5 个积分。
2. 服务质量积分
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由活动组织者或服务对象对志愿者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获得优秀评价的志愿者可获得 3 个积分,良好评价可获得 2 个积分,合格评价可获得 1 个积分,不合格评价不获得积分。
若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收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表扬信或锦旗等,经组织核实后,可一次性获得 5 个积分。
3. 培训与学习积分
志愿者参加本组织举办的各类志愿服务培训课程,每参加 1 次培训可获得 2 个积分。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理念与技巧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如急救知识培训、心理咨询培训等)。
4. 团队贡献积分
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如协助组织活动策划、招募新志愿者、整理活动资料等,每次可获得 2 - 5 个积分,具体积分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其贡献大小评定。
对于在团队中发挥积极引领作用,提出创新性建议或方案并被采纳实施的志愿者,可一次性获得 8 个积分。
四、积分使用与兑换
1. 荣誉表彰
根据志愿者的积分情况,每年评选出“优秀志愿者”“杰出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需积分达到 50 分及以上,“杰出志愿者”称号需积分达到 100 分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将在组织的年度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积分排名前 10%的志愿者将优先获得参与高级别志愿服务活动、培训交流活动以及与其他优秀公益组织合作项目的'机会。
2. 物质奖励
志愿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相应的物质礼品,如书籍、文具、生活用品、志愿者专属纪念品等。具体兑换规则如下:
|积分范围|可兑换礼品示例|
|---|---|
|20 - 39 分|笔记本、笔、环保购物袋等|
|40 - 59 分|保温杯、运动手环、书籍套装等|
|60 - 79 分|智能音箱、平板电脑、户外背包等|
|80 - 100 分|高端运动装备、电子产品(如无人机)、定制珠宝饰品等|
志愿者在兑换礼品时,需向组织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照指定方式领取礼品。礼品兑换后,相应积分将从志愿者账户中扣除。
3. 服务优先选择权
志愿者在申请参与长期志愿服务项目或特殊志愿服务任务时,积分也将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积分高者将更有可能被选中。
五、积分管理与监督
1. 积分记录
设立专门的志愿者积分管理系统,由专人负责记录志愿者的积分获取与使用情况。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志愿者的服务时长、服务质量评价等信息提交给积分管理人员,由其录入积分管理系统。
2. 积分查询与申诉
志愿者可以随时登录积分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积分情况。如对积分记录有异议,可在积分产生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提出申诉。组织将在接到申诉后的 3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志愿者。
3. 监督与审计
组织定期对积分管理情况进行内部监督与审计,确保积分获取与使用过程符合制度规定,防止积分造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发生。对于违反积分制度的志愿者或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积分、取消志愿者资格或相关处罚措施;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本组织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或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制度内容,将及时发布补充规定或修订版本。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一、总则
1. 为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激发志愿者的参与热情,特制定本积分制度。通过积分量化志愿者的服务表现,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激励和回报,提升志愿服务的质量和影响力。
2.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志愿者的付出都能得到客观、准确的评价和认可。
二、积分项目及分值
1. 基础服务积分
志愿者参与一般性志愿服务活动,每服务 1 小时积 1 分。此类活动包括社区环境清洁、关爱孤寡老人日常陪伴、普通公益宣传活动等。
若志愿者连续服务满 3 小时,可额外获得 1 分奖励;连续服务满 5 小时,额外获得 2 分奖励,以此类推,鼓励志愿者持续投入服务。
2. 专业服务加分
对于具有专业技能并运用到志愿服务中的志愿者给予额外加分。例如,医生志愿者参与义诊活动,每服务 1 小时积 2 分;教师志愿者开展义务支教课程,每课时积 2 分;律师志愿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小时积 3 分。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运用多门专业技能或承担多项专业任务,可累计加分,但同一服务时段内累计加分不超过 5 分。
3. 活动组织与策划积分
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积分。主要组织者每次活动可积 10 - 15 分;协助组织者积 5 - 10 分。具体分值由活动负责人根据其在活动筹备、组织协调、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工作表现评定。
志愿者提出创新性的活动策划方案并被采纳实施,一次性给予 20 分奖励,以鼓励志愿者积极为志愿服务活动出谋划策,推动志愿服务项目的创新发展。
4. 培训与技能提升积分
志愿者参加组织内部举办的志愿服务培训课程,每完成 1 次培训积 3 分。培训课程涵盖志愿服务理念、沟通技巧、应急处理、特定服务领域专业知识等方面。
5. 特殊贡献积分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成功解决突发重大问题或为服务对象带来显著积极影响,经组织评估认定后,一次性给予 10 - 20 分奖励。例如,在自然灾害救援中发挥关键作用,挽救生命或财产安全;为贫困地区引入重大公益项目或资源等。
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如撰写志愿服务新闻报道、拍摄志愿服务宣传视频、设计志愿服务宣传海报等,且作品被组织采用并广泛传播的,每次可积 5 - 10 分。
三、积分统计与查询
1. 建立完善的志愿者积分统计系统,由专人负责对志愿者的积分进行实时统计和更新。每次志愿服务活动或相关事项结束后,相关负责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积分信息报送至积分统计人员,确保积分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志愿者可通过登录组织官方网站或指定的手机应用程序,查询自己的积分明细及累计积分情况。积分统计系统应提供详细的积分获取记录,包括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加分原因等信息,方便志愿者了解自己的积分构成。
四、积分兑换与激励措施
1. 荣誉称号与表彰
根据志愿者的年度积分排名,评选出不同等级的荣誉称号。年度积分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志愿者可参与评选“优秀志愿者”;年度积分达到 100 分及以上的志愿者可参与评选“金牌志愿者”。荣誉称号获得者将在组织的年度表彰大会上接受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奖品。
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或累计积分达到 300 分的志愿者,将被授予“终身荣誉志愿者”称号,并享受组织提供的特殊福利和待遇,如优先参与国际志愿服务交流活动、免费参加组织内部的高端培训课程等。
2. 物质奖励与福利
志愿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实物礼品或服务福利。积分兑换设置不同档次,例如:
|积分范围|可兑换福利示例|
|---|---|
|30 - 59 分|志愿者专属文化衫、保温杯、雨伞等|
|60 - 89 分|运动装备(如运动鞋、运动背包)、图书套装、电子产品(如智能手表)等|
|90 - 119 分|平板电脑、摄影器材、旅行箱等|
|120 分及以上|高端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专业健身器材等|
志愿者还可使用积分兑换体检套餐、教育培训课程优惠券、旅游景区门票等服务福利,以满足志愿者不同的需求。
3. 服务优先与晋升机会
在志愿服务活动岗位分配时,优先考虑积分较高的志愿者,特别是一些具有挑战性、专业性强或稀缺性的岗位。例如,大型国际体育赛事的志愿者岗位选拔,将优先从积分排名靠前的志愿者中挑选。
对于积分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在组织内部的志愿者团队管理岗位晋升、参与重要志愿服务项目决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为志愿者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平台,激励他们持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积分有效期与清零规则
1. 志愿者积分自获取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超过有效期的积分将自动清零,以确保积分体系能够及时反映志愿者的近期服务表现和贡献。
2. 在积分有效期内,如志愿者因违反志愿服务组织纪律或法律法规,被取消志愿者资格的,其所有积分将立即清零,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漏洞或不合理之处,管理委员会将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目的
为有效激励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志愿者评价与激励机制,特制定本积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登记注册的所有志愿者。
三、积分构成及计算方法
1. 常规志愿服务积分
志愿者每参加一次常规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活动时长计算积分。每 30 分钟积 0.5 分,不足 30 分钟不积分。例如,参加一次 2 小时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可积 2 分。
对于定期参加同一类型常规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稳定的志愿者,给予额外积分奖励。连续参加满 10 次相同类型活动,额外奖励 5 分;连续参加满 20 次,额外奖励 10 分,以此类推。
2. 特殊志愿服务积分
参与特殊志愿服务活动,如应急救援、重大赛事服务、国际交流志愿服务等,每小时积 2 分。特殊志愿服务活动通常具有较高的难度、专业性或重要性要求。
在特殊志愿服务活动中担任重要角色或承担关键任务的志愿者,根据其贡献程度额外加分。例如,活动负责人每次可加 5 - 10 分;核心技术支持人员每次可加 3 - 8 分;表现突出的'普通志愿者每次可加 1 - 3 分。
3. 培训与学习积分
志愿者参加本机构组织的志愿服务培训课程,每完成 1 课时积 1 分。培训课程包括志愿服务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团队协作训练等。
志愿者自主学习与志愿服务相关的知识,并通过在线学习平台考试或提交学习心得报告且经审核合格的,每次积 0.5 分。学习内容涵盖志愿服务法律法规、社会热点问题与志愿服务应对策略、不同服务领域的专业知识等。
4. 团队协作与领导积分
在志愿服务团队中,积极与其他志愿者协作配合,表现出良好团队精神的志愿者,每次活动可积 1 分。团队协作积分由团队成员互评和活动组织者评价综合确定。
担任志愿服务团队负责人或小组组长,成功组织并完成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每次活动可积 3 - 5 分。根据活动规模、难度和完成效果,在该范围内确定具体积分。
5. 服务效果与反馈积分
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根据服务对象的反馈评价给予志愿者积分。服务对象评价为非常满意的,志愿者可积 3 分;满意的积 2 分;基本满意的积 1 分;不满意的不积分。
若志愿者的服务成果得到社会媒体报道、政府部门表扬或其他机构认可的,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性给予 5 - 20 分奖励。例如,被当地主流媒体报道的志愿服务事迹,可积 10 分;获得政府部门书面表彰的,可积 15 分。
四、积分兑换规则
1. 荣誉称号兑换
当志愿者积分达到 30 分及以上时,可申请兑换“积极志愿者”称号;积分达到 60 分及以上时,可申请兑换“优秀志愿者”称号;积分达到 100 分及以上时,可申请兑换“卓越志愿者”称号。荣誉称号将在机构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及年度志愿者表彰大会上进行公布和表彰,同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徽章。
2. 物质奖励兑换
志愿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各种物质奖励。例如:
|积分范围|可兑换物质奖励示例|
|---|---|
|20 - 39 分|志愿者主题笔记本、纪念徽章、环保餐具等|
|40 - 59 分|运动水壶、遮阳帽、多功能手电筒等|
|60 - 79 分|便携式音箱、智能手环、图书套装等|
|80 - 100 分|平板电脑、无人机、专业运动装备等|
3. 服务体验升级兑换
积分较高的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可兑换服务体验升级机会。例如,可优先选择服务地点、服务项目或服务时间;可申请与知名公益人士或专家共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可获得参加志愿服务国际交流项目的推荐资格等。具体兑换内容根据机构实际情况和资源而定,每次兑换根据不同体验升级项目扣除相应积分。
五、积分管理与监督
1. 积分记录与更新
建立专门的志愿者积分管理数据库,由专人负责记录和更新志愿者的积分信息。每次志愿服务活动或相关事项结束后,相关工作人员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将积分数据录入数据库,确保积分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监督与违规处理
机构定期对积分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积分制度的公平公正执行。严禁任何形式的积分造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若发现志愿者或工作人员存在积分造假行为,将取消造假者的相应积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志愿服务资格、列入志愿服务黑名单等处罚。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