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补贴上限为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上限为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上限为2000元。
申请条件:
取得的证书需在申请日期的一年内,且证书需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的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方式:
二、职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
企业:包括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需在我省登记注册。
培训对象:企业新录用人员、在岗职工等。
补贴标准: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级工培训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申请条件:
企业需与培训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参保。
培训需采取理论+实操技能培训方式,理论培训与实操课时比例一般为4:6。
申请流程:
培训申报:企业提前向区人社局申请培训并提供开班申报材料。
培训实施:企业按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开展培训。
培训结业:企业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核。
补贴申请:企业完成全部培训流程后,向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三、其他注意事项
补贴发放:经审核通过后,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需确保社保卡的银行功能处于激活状态)。
政策依据:安徽省的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主要依据《关于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合人社秘〔2017〕337号)、《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合人社秘〔2022〕4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等文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