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申报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天全县2023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定于10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全县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组织从事矿山、市场监管、化工、机械、环保、国土、勘查等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关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
(二)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需为在我县注册单位。
二、申报评审专业
矿山、市场监管、化工、机械、环保、国土、勘查等工程技术专业。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5.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对存在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3)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4)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及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4)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5)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2)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3)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4)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5)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6)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①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②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任职年限计算说明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或取得较高学历的,按该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后开始计算,并达到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任职年限。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按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规定计算年限。
4.不符合前述学历、任职条件其他人员,按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申报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职称初定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且从事所学(或相近)工程技术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全日制学历、首次申报职称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可申报初定该专业相应层级职称。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2)。
(五)提前申报及破格申报条件
1.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3)获得工程技术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2.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
基层指全市乡镇、少数民族待遇县所属有关单位。
3.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奖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三等奖2项以上奖项。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牌,或四川省技术能手,或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
(六)其他条件
1.完成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其中专业知识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
2.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3.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二)审核流程
初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中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主管部门审核→中评委办公室审核。
本人申报:10月18日至10月25日。申报人员提交本人纸质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审核,逾期将不能再进行申报,超时后果自负。
单位推荐:10月25日至11月3日。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将拟推荐人员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及注明公示结果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提交申报专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逾期将不再进行推荐。
部门初审:10月25日至11月10日。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分级审查核实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县(区)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
现场审核:11月10日至11月17日。由推荐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资料,须提供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2023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以及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装订好的纸质申报材料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供现场审核由推荐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资料,须提供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2022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纸质件1份及电子文档),以及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装订好的纸质申报材料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供现场审核,并提交申报人近期红底小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同时交评审、答辩费(请自备现金)。审核地址为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404办公室。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评审结果公示
经复核,评审拟通过人员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审查程序。
五、答辩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中级职称(初定中级职称除外)人员均需要参加答辩。
(三)答辩内容及要求。申报人从专业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就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必要阐述。
六、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七、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材料种类
1.申报评审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表格内容需电脑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单独装订。公示结果证明1份,需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2.申报初定须提交《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表格内容需电脑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单独装订。公示结果证明1份,需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述(1500字以内)1份。由评审申报人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业务技能、工作成绩(业绩)、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控制在1500字内。
4.《基本条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如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专业理论水平要求(论文、论著)证明材料等各1份。其中涉及合作课题或项目的,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贡献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以上所有材料须将原件报主管部门审查,复印件须推荐单位审查后盖章确认。
5.如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须提交《破格申报审核表》1份。《破格申报审核表》须本人填写,报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详细说明破格的原因、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款)、加盖鲜章。
6.申报人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证明(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学历相关信息的,由推荐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可以查询的无需提供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7.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8.申报人员需提供《雅安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一份,须有单位连续为个人缴费6个月至今的记录。若推荐申报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还需出具推荐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盖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两个单位公章),并提交6个月以上推荐申报单位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件。
9.提前申报或破格人员,须提供符合提前申报或破格条件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0.以上材料原件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后盖章确认。
(二)装订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单独装订,其他申报材料按照以上材料种类顺序装订成1册,统一用评审表的首页内容作为封面,并由所在单位整本加盖骑缝公章。
八、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经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在基本信息、业绩、年度考核等方面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材料审查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资历等基本要件的审查,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查日期。
天全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0835-7227143
附件:1.申报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4.雅安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表
5.雅安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6.2023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申报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天全县2023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定于10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组织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
(二)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需为在我县注册单位。
二、申报评审专业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
3.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及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基本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标准、规范、规程;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或大学专科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任技术员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任技术员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建设工程技术领域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2)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标准、规范、规程;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分析、判断、总结能力,能够撰写技术报告。
(3)能够指导技术员工作。
3.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任助理工程师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毕业,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建设工程技术领域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2)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3)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建设工程项目、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研究、分析、判断、综合、总结能力,能够撰写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传技带徒。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业绩条件
1.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参与完成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绩。
2.工程师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2项市(厅)级科研项目或3项县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或第三方机构鉴定。
②参与完成2项甲级,或4项乙级,或8项丙级建设工程勘察项目。
③参与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或8项小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④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6项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⑤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3项中型,或8项小型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检测鉴定、工程造价过程技术咨询管理;参与完成6项大型或12项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分析、招投标成果文件的编审;参与完成3项县级以上城乡建设规划,并已印发实施。
⑥参与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或10项小型白蚁防治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参与完成4项大型,或8项中型,或12项小型供热、供气、供水、排水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⑧参与研制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2项以上。
⑨参与建设工程政策研究、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作,在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组织科学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提出的意见建议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正式出台的3个以上政策文件采纳采用。
(2)任现职期间,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但科学引文索引、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可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四)任职年限计算说明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新学历或较高学历的,按该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后开始计算,并达到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任职年限。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按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规定计算年限。
4.不符合前述学历、任职条件其他人员,按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申报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五)职称初定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且从事所学(或相近)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全日制学历、首次申报职称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可申报初定该专业相应层级职称。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2)。
(六)提前申报及破格申报条件
1.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以上,工作成效显著的。
(2)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省、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表彰的。
(3)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4)获得建设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基层指全市乡镇、少数民族待遇县所属有关单位;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2.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主要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1)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创新创业奖1项。
(2)获得建设工程项目国家或省级奖项1项。
(3)获得省(部)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或四川技能大师,或四川省技术能手。
(4)完成工程建设省级工法1项;起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设计图集)1项,并已颁布实施。
(5)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在500万元以上。
(6)主持与本专业有关的省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
(七)其他条件
1.完成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其中专业知识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
2.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二)审核流程
初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中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主管部门审核→中评委办公室审核。
本人申报:10月18日至10月25日。申报人员提交本人纸质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审核,逾期将不能再进行申报,超时后果自负。
单位推荐:10月25日至11月3日。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将拟推荐人员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及注明公示结果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提交申报专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逾期将不再进行推荐。
部门初审:10月25日至11月10日。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分级审查核实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县(区)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
现场审核:11月10日至11月17。由推荐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资料,须提供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2023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以及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装订好的纸质申报材料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供现场审核由推荐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资料,须提供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2022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纸质件1份及电子文档),以及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装订好的纸质申报材料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供现场审核,并提交申报人近期红底小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同时交评审、答辩费(请自备现金)。审核地址为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404办公室。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评审结果公示
经复核,评审拟通过人员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审查程序。
五、答辩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中级职称(初定中级职称除外)人员均需要参加答辩。
(三)答辩内容及要求。申报人从专业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就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必要阐述。
六、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七、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材料种类
1.申报评审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表格内容需电脑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单独装订。公示结果证明1份,需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2.申报初定须提交《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表格内容需电脑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单独装订。公示结果证明1份,需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述(1500字以内)1份。由评审申报人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业务技能、工作成绩(业绩)、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控制在1500字内。
4.《基本条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如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专业理论水平要求(论文、论著)证明材料等各1份。其中涉及合作课题或项目的,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贡献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以上所有材料须将原件报主管部门审查,复印件须推荐单位审查后盖章确认。
5.如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须提交《破格申报审核表》1份。《破格申报审核表》须本人填写,报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详细说明破格的原因、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款)、加盖鲜章。
6.申报人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证明(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学历相关信息的,由推荐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可以查询的无需提供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7.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8.申报人员需提供《雅安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一份,须有单位连续为个人缴费6个月至今的记录。若推荐申报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还需出具推荐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盖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两个单位公章),并提交6个月以上推荐申报单位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件。
9.提前申报或破格人员,须提供符合提前申报或破格条件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0.以上材料原件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后盖章确认。
(二)装订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单独装订,其他申报材料按照以上材料种类顺序装订成1册,统一用评审表的首页内容作为封面,并由所在单位整本加盖骑缝公章。
八、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经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在基本信息、业绩、年度考核等方面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材料审查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资历等基本要件的审查,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查日期。
天全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0835-7227143
附件:1.申报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4.雅安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表
5.雅安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6.2023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申报交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天全县2023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定于10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全县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组织从事矿山、市场监管、化工、机械、环保、国土、勘查等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关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
(二)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需为在我县注册单位。
二、申报评审专业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交通机械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等。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
3.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及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2)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3)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4)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5)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6)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②参加完成交通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创新1项以上,并已开始推广应用。
③获得市(厅)级、省行业学会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以获奖证书为据)。
④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交通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规划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⑤参与编制完成交通工程专业市(厅)级以上部门技术标准或规程、规范、工法1项,并经批准实施;或参与制定市(厅)级以上技术工作方案2项,并经批准实施。
⑥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大型1项或中型2项以上交通工程专业相关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养护等,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3项以上交通工程相关项目,并通过验收。
⑦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较复杂技术项目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等,并撰写技术报告。
(7)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助理工程师以来,近4年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内容,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②独立或排名前三,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交流论文1篇以上。
③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科研报告、专题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等2篇以上。
④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
(三)任职年限计算说明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或取得较高学历的,按该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后开始计算,并达到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任职年限。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按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规定计算年限。
4.不符合前述学历、任职条件其他人员,按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申报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职称初定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且从事所学(或相近)交通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全日制学历、首次申报职称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可申报初定该专业相应层级职称。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2)。
(五)提前申报及破格申报条件
1.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3)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4)任现职以来在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5)获得交通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2.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
基层指全市乡镇、少数民族待遇县所属有关单位;
3.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1)在交通工程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交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
(六)其他条件
1.完成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其中专业知识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
2.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二)审核流程
初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中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主管部门审核→中评委办公室审核。
本人申报:10月18日至10月25日。申报人员提交本人纸质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审核,逾期将不能再进行申报,超时后果自负。
单位推荐:10月25日至11月3日。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将拟推荐人员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及注明公示结果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提交申报专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逾期将不再进行推荐。
部门初审:10月25日至11月10日。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分级审查核实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县(区)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
现场审核:11月10日至11月17。由推荐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资料,须提供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2023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以及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装订好的纸质申报材料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供现场审核由推荐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资料,须提供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2022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纸质件1份及电子文档),以及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装订好的纸质申报材料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供现场审核,并提交申报人近期红底小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同时交评审、答辩费(请自备现金)。审核地址为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404办公室。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评审结果公示
经复核,评审拟通过人员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审查程序。
五、答辩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中级职称(初定中级职称除外)人员均需要参加答辩。
(三)答辩内容及要求。申报人从专业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就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必要阐述。
六、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七、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材料种类
1.申报评审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表格内容需电脑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单独装订。公示结果证明1份,需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2.申报初定须提交《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表格内容需电脑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单独装订。公示结果证明1份,需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述(1500字以内)1份。由评审申报人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业务技能、工作成绩(业绩)、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控制在1500字内。
4.《基本条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如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专业理论水平要求(论文、论著)证明材料等各1份。其中涉及合作课题或项目的,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贡献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以上所有材料须将原件报主管部门审查,复印件须推荐单位审查后盖章确认。
5.如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须提交《破格申报审核表》1份。《破格申报审核表》须本人填写,报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详细说明破格的原因、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款)、加盖鲜章。
6.申报人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证明(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学历相关信息的,由推荐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可以查询的无需提供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7.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8.申报人员需提供《雅安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一份,须有单位连续为个人缴费6个月至今的记录。若推荐申报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还需出具推荐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盖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两个单位公章),并提交6个月以上推荐申报单位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件。
9.提前申报或破格人员,须提供符合提前申报或破格条件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0.以上材料原件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后盖章确认。
(二)装订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单独装订,其他申报材料按照以上材料种类顺序装订成1册,统一用评审表的首页内容作为封面,并由所在单位整本加盖骑缝公章。
八、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经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在基本信息、业绩、年度考核等方面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材料审查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资历等基本要件的审查,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查日期。
天全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0835-7227143
附件:1.申报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4.雅安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
5.雅安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审核表
6.2023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天全县2023年度农技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定于10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全县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组织从事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关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
(二)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需为在我县注册单位。
二、申报评审专业
农艺师: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 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水产等)。
畜牧师:畜牧。
兽医师:兽医。
工程师:林业和草原工程(含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 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林草地理信息应用、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林业技术 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
1.农艺、畜牧、兽医专业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 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 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 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 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本专业相关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2.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 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 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 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 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 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本专业相关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林业和草原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三)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
申报人员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四川 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 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林规发〔2020)34号〕文件执行。工作业绩须经单位、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其他条件
1.任现职以来,完成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其中每年度完成专业知识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 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书面说明。
4.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 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不得申报。
四、双定向职称申报
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职称申报按照《关于做好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双定向”工作的通知》(雅农发〔2023)94号)执行。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二)审核流程
初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中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主管部门审核→中评委办公室审核。
本人申报:10月18日至10月23日。申报人员提交本人纸质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审核,逾期将不能再进行申报。
单位推荐:10月23日至10月27日。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将拟推荐人员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及注明公示结果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提交至申报专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逾期将不能再进行推荐。
部门初审:10月27日至11月1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部门负责分级审查核实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县(区)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10月27日至11月1日。由县人社部门指定经办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同时须提交《2023年度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电子档、纸质件各1份,申报材料审核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5栋2楼5A207室。未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参与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交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供复核,同时交评审、答辩费。
(四)评审结果公示
经答辩,评审拟通过人员在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审查程序。
六、答辩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初聘职称除外)人员均需要参加答辩。
(三)答辩内容及要求。申报人从专业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就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必要阐述。
七、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申报人员在资格复审时交评审费和答辩费。
八、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材料种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含职称申报 诚信承诺书),表格内容需电脑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 免冠证件照,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申报定向职称人员在“拟评审任职资格”后备注“(定向)”。
2.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无 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学信网" 或“学位网”进行查验,并提供证明);(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或证书。上述材料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确认,并在每页材料上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从个人人事档案复印则由申报人档案管理部门确认盖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表1份,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500字以内)1份。综合推荐材料由 申报人所在单位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政 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等, 不得贬低或拔高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水平,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1500字以内)1份。内容包 括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其他成果等,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6.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一套:申报人员需提供申报前规定 任职年限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非公有制经 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由申报人 档案管理部门确认,并在每页材料上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一套: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条例》要求,申报人取得现职称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 证书或证明材料(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8.反应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 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合作课题或项目的,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贡 献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复印件均需须所在单位审查后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9.如需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提交《雅安市破格申报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1份,须本人填写,报推荐 单位和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详细说明破格的原因、符 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款)、加盖公章。提前申报或破格申报人员, 须提供符合提前申报或破格申报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二)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单独装订,将《职称 申报诚信承诺书》装订在《评审表》第2页和第3页之间,将材 料种类第2项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评审表》第9页和第10页之间。
2.其他申报材料按照以上材料种类顺序装订成1册,并由所 在单位整本加盖骑缝公章(若材料种类第8项业绩证明材料页数较多,可单独装订成1册)。
3.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项材料名称及份数。申报普通或定向职称需要在封面注明。
九、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总分为100分,包括申报材料评审得分(占40分)和现场答辩评审得分(占60分)。
(一)申报材料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主要评审申报材料的完整度、准确度及申报人员的专业学识 水平和业绩成果水平,扣分项包括:材料装订混乱、专业术语使 用有误、论文质量低、论文真实性低、申报信息填写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等。
(二)现场答辩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主要评审申报人对本专业和行业动态掌握情况、专业知识掌 握情况、解决行业实际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语言表 达能力等,扣分项:不熟悉本专业和行业动态情况,专业功底欠 缺、专业知识薄弱、知识面狭窄,无法指导解决行业实际问题,答题语言含糊不清、逻辑混乱、抓不住重点等。
十、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 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经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 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 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在基本信息、业绩、年度考核
等方面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材料审查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
天全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0835-7227143
附件:1.申报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4.雅安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
5.雅安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审核表
6.2023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申报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定于10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组织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
(二)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需为在我县注册单位。
二、申报评审专业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5.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2年内不得申报;
(3)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及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取得技术员职称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水利电力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2)较系统掌握水利电力工程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与水利电力工程专业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较熟练掌握与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规程规范;了解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较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
(3)具有完成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4)具有解决水利电力工程专业较复杂、较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和能力。
(5)具有指导、培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学习的经历和能力。
(6)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内,取得下列业绩或成果之一,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获得同行业专家认可:
①作为参与人员,获得水利电力工程技术方面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且该专利应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②参与完成1项及以上水利电力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创新和推广应用。
③参与编写完成1项及以上与水利电力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经批准实施。
④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水利电力工程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⑤参与模型试验测验采集的数据或者原型观测的资料收集、资料分析、资料整理、数值计算的成果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⑥参与编制流域规划或区域规划,并通过审查。
⑦参与完成大、中型水利电力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或参与完成小型水利电力工程的勘测、设计等技术工作。
⑧参与完成大、中型水利电力工程的施工建设,承担施工管理、专项施工、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等工作;或参与完成小型水利电力工程等施工建设工作。
⑨参与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县级以上水土保持规划、小流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及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的管理等技术工作。
⑩参与完成水利电力工程生产运行管理,制定和实施检修、维修、改造、防汛抗旱、除险加固等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
11参与水文水资源(含水质)监测评价、预测预报、分析计算、专题规划与论证,以及水文水资源测报设施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水文试验研究等工作。
(三)任职年限计算说明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或取得较高学历的,按该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后开始计算,并达到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任职年限。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按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规定计算年限。
(四)职称初定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且从事所学(或相近)水利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全日制学历、首次申报职称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可申报初定该专业相应层级职称。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2)。
(五)提前申报及破格申报条件
1.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以上,工作成效显著的。
(2)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省、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表彰的。
(3)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4)获得水利电力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基层指全市乡镇、少数民族待遇县所属有关单位;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2.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在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水利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在水利电力工程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省(部)级科技奖励。
(2)获得水利电力工程技术方面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已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3)在水利电力工程专业领域内积极开拓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已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4)在少数民族地区、“四大片区”贫困县及乡镇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具备本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7年,且在上述地区累计工作满15年。
(5)符合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的其他破格申报条件。
(六)其他条件
1.完成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其中专业知识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
2.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二)审核流程
初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中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主管部门审核→中评委办公室审核。
本人申报:10月18日至10月25日。申报人员提交本人纸质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审核,逾期将不能再进行申报,超时后果自负。
单位推荐:10月25日至11月3日。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将拟推荐人员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及注明公示结果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提交申报专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逾期将不再进行推荐。
部门初审:10月25日至11月10日。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分级审查核实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县(区)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
现场审核:11月10日至11月17日。由推荐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资料,须提供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2023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以及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装订好的纸质申报材料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供现场审核由推荐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资料,须提供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2022年()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纸质件1份及电子文档),以及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装订好的纸质申报材料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供现场审核,并提交申报人近期红底小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同时交评审、答辩费(请自备现金)。审核地址为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404办公室。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评审结果公示
经复核,评审拟通过人员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审查程序。
五、答辩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中级职称(初定中级职称除外)人员均需要参加答辩。
(三)答辩内容及要求。申报人从专业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就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必要阐述。
六、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七、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材料种类
1.申报评审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表格内容需电脑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单独装订。公示结果证明1份,需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2.申报初定须提交《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表格内容需电脑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单独装订。公示结果证明1份,需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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