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培训省统计局服务业处
目录CONTENTS一、总说明二、重点指标讲解三、常见填报问题
PART-1总说明
总说明——总体要求总体要求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调查单位有义务向统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统计调查对象的财务指标,应当依据真实、合法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填报。
总说明——统计范围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O)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教育(P)卫生(84)物业管理(7020)房地产中介服务(7030)房地产租赁经营(7040)其他房地产业(7090)社会工作(85)
总说明——统计原则
报表目录——基层年报101-1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101-2表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表212栏“本法人单位是否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分公司、分部、分厂、分店等)”选“1.是”的法人单位填写本表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1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F103表财务状况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109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报表目录——基层定报201-1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月报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免报2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季报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7日、三季度季后11日12时前网上填报(四季度免报)F203表财务状况月报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月后18日18时前网上填报(1月免报)3、6、9、12月18日18时前网上填报F210表生产经营景气状况季报
PART-2重点指标讲解
报表表式
重点指标
重点指标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重要指标营业收入注意事项:1、营业收入不是营业总收入,不包含营业外收入。2、营业收入不包含非本单位收入,如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交易额。3、本期和同期核算方法不同,如净额和全额,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4、集团公司不包含子公司数据,集团公司数据应是本部及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数据。5、营业收入不包含增值税。
重要指标营业收入6、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因此,财政拨款、政府补助收入不应计入“营业收入”。7、投资收益和股权分红应计入投资收益,而非“营业收入”。8、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房屋、汽车、机械设备等资产处置所得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应计入“营业收入”。
重要指标净服务收入指企业各类经营活动所确认的营业收入中,单纯反映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不应包含经营或外包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出让等活动所确认的收入;也不应包含代收代付、代开票、代管代运货物价值等带来的营业收入。根据会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明细账二级科目本年累计数分析填报。
重要指标净服务收入服务业企业业务活动比较复杂,考虑到实际工作中填报的可操作性,从减轻基层企业负担的角度,对于一些业务活动紧密依附于主要业务活动的,暂不作净服务收入分离处理,营业收入可视同净服务收入。比如:1、景区、公园、娱乐业除票务收入外,紧密依附企业主要业务活动的二次消费收入,如餐饮、住宿、零售收入。2、汽修、美容美发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零售收入。3、软件开发企业的软件销售收入。4、出版业各种出版物的销售收入。
重要指标净服务收入1、应交增值税率为13%或9%的加工并销售货物2、应交增值税率为9%的工程施工、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建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