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法》规定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就业年龄
(1)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三)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 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 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况。
(2)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4)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2)在休息日工作了而又未获得补休的,应获得不低于平时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300%。
c.工资、奖金照发;
(3)职工工伤或医疗期满后确定为致残的,享受以下保险待遇:
c.致残一级至三级的,按月发给护理费。其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40%、20%。
d.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原则由单位安置适当工作,如安排有困难,经劳动行政
(八)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
(2)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
(3)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津贴。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的,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十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 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2)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三)哪些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是非法的
(1)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2)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带病或负伤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怎样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十七)劳动争议的类型
(1)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3)其它劳动争议,如关于招收、录用、工时、休假及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而发生的争议等。
(4)争议职工一方人数在10人以上,并具共同理由的,为集体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