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医院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三病区、感染性疾病科、神经外科、胸外科、介入血管外科、骨科、皮肤科、消化内科、临床护理共15人。
二、人才奖励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 80万元(税后);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两证”齐全的硕士研究生: 15万元(税后)。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详见应聘须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九)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招聘公告详见桓台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链接如下:
五、联系方式
附件1:2025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