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级VS非领导职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实施,迎来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那么,什么是职级?职级与过去的非领导职务在待遇上究竟有着何种区别?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顾名思义,非领导职务虽然是“虚职”,但却实实在在的享受着领导待遇,是名正言顺的“职务”。例如,A君过去为副调研员,在绩效工资、福利补贴、办公用房、差旅费报销等方面享受领导职务待遇,并分管某一块工作。除了不享受领导职务的岗位工资外,其他领导职务有的政治、工作待遇,A君都一并享受。
而现在实行的职级不是职务,是另外一套晋升通道,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职级本身不具有领导职责。《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公务员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待遇,不与职级挂钩。”也就是说,公务员职级可以享受工资晋升,能够作为转任领导职务的依据,但不享受领导职务的政治、工作待遇。
(二):达到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吗?
2015年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普惠式的政策,只要没有“硬伤”,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晋升上一职级工资待遇。那么,新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还能如此吗?
答案是:NO!
现在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有两个最基本的要求,一是不能超职数限额配备。例如,W局核定1名四级调研员职级职数,符合晋升年限的有3名同志,但受职级职数限制,只能有1名同志得到晋升。另一个要求就是择优晋升。例如,W局空缺1名四级调研员职级职数,符合条件的有A君、B君,A君虽工作时间长,但工作表现平平;而B君工作能力强、承担工作任务量重,工作实绩突出,那么得到晋升的将是B君。也就是说,符合条件就晋升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混日子、等年限、熬资历的想法不能再有!
小编友情提示:从2019年开始,公务员年度考核每有1个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就能缩短半年,所以,晋升是奋斗出来的,要凭靠工作实绩说话。要想晋升职级,赶紧撸起袖子加油干吧!
(三)一个单位的职数限额该如何计算?
绝不能超职数限额配备,那么,具体到单位,职数限额应该怎么计算呢?
职级职数是按照机构规格和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比例核定的。例如,市直机关一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的20%,其中,一、二级调研员不超过一至四级调研员的40%,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二级调研员的5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的60%,其中,一、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按照这个比例设置,A局为正处级机关,有25个综合管理类职位数,一至四级调研员就可以核定5个(25×20%),其中,一级调研员1个,二级调研员1个,三、四级调研员3个;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就可以核定15个(25×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7个。需要提醒的是,已套转的非领导职务也要占职数限额哦。
如果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不足25个,就核定不了一级调研员,只能核定二级及以下调研员;不足15个,就核定不了二级调研员,只能核定三、四级调研员;不足5个,就只能核定一至四级主任科员。
因此,小编友情提示,受职级职数限制,并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都能得到晋升哦!
(四)非领导职务如何套转
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后,非领导职务应如何套转?套转后相应待遇有何变化?这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两个问题。按照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其中,非领导职务初次套转职级的方式为:“调研员套转为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为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转为一级科员,办事员套转为二级科员。”
根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4号),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经晋升的职级高于所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此次职务职级并行按照对应的职级套改,可以继续享受原职级。例如,A县W局局长是正科级领导职务,但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中享受副县级职级待遇,此次职务职级并行中就可以套转为四级调研员。
在第一期解读中,我们明确:职级只与个人待遇有关,与职务相关的权力与待遇都没有关系。看到这里,原来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同志可能心存疑虑,套转后原来享受的待遇会有何变化呢?根据《陇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实行“老人老办法”,即:县(区)以上党委管理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套转后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保留相应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