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在为您直播西城法院前沿论坛第二期,本次论坛的题目是《医患纠纷案件的非诉讼与诉讼衔接》。
本次论坛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民事调解和诉讼事务办公室、研究室主办,法院办公室与技术室协办。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领导及法官及西城区卫生局领导、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领导、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医疗纠纷协调中心领导、太平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鉴定单位代表、西城区各大医疗机构代表参加会议,一同就诉讼与非诉讼的医疗纠纷衔接问题进行探讨。
现在会议已经做好准备,西城法院薛经建副院长进行介绍并致辞。
王良钢:另外,前面的各位法官、专家已经讲了意见,对我们很有启发,我也谈一些我的看法。
对于非诉讼与诉讼衔接,我看了资料以后,觉得在衔接的设计中,西城法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度安排比较周密。但是衔接的两头,一头是法院,一头是协调中心。法院的审判有诉讼法规定,对于协调中心,我们感觉可能有些需要深入地探讨。
王良钢:我与专业委员会的其他同志进行过交流,对存在的问题有一些问题。我认为,在协调中心部分,可能是我们要建立机制的一个薄弱环节,这个协调中心的中立性在社会上有质疑。与医患双方没有利害关系没有关系会比较好说,但在此是比较复杂的。保险公司是为医院投保的,我听到的各种反映,尤其是患者的反映,对协调中心的中立性有很大异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刚出台时,我也发表过文章,但最后的结果是不更中立的。由父子鉴定变成兄弟鉴定,不说是“兄弟”起码也是“表兄弟”。
王良钢:再有一个问题是,协调中心在调整时适用法律的局限性。周主任也说了,条件时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现在可以说凡是有一点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的按此条例处理对患者是不划算的,此结果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很大差异。患者当然会选择好的结果。由于适用法律的局限性,可能造成适用调解的效用非常低于。这是存在的一个问题。
王良钢: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在协调中心网上看到,制度没有形成规范,只有很简单的介绍,宣传力度也不够。关键是制度是非常简单的,总共也就不到20个字。我认为,这样会使参加到调解当中的利益各方,觉得他未在公正、公开、透明的程序下进行,会产生很多疑虑。这样的话,在5年前,我们写过一片文章,像调解中心是否会重蹈覆辙呢?
王良钢:现在制定了较好的衔接制度,但另一端的基础如何?如果基础不牢,可能会造成整体的塌陷,这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事情。目前也许这种机制运行还可以,但随着运行到将要发生什么问题的时候,我们是非应有预先采取的手段?
王良钢:我们律师既有为医院做代理,也有为患者做代理的,还有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在我们专业委员会中,出现这种情况,一开会讨论问题,在观点上会形成两派。为患者和为医院进行代理的律师有不同的观点,有不同的利益点,如何通过机制使得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的解决?衔接的另一端在平衡中不会起到很理想的效果,可能只是使医疗纠纷的诉讼延迟发生,而不是使医疗纠纷的诉讼数量减少。这是我们需要考虑到的一个问题。
王良钢:我们专业委员会希望能够在这个机制的构建过程中,只要是西城法院有需要,我们一定会尽力配合,谢谢大家!
单国军:第一,对这个机制的定位。应该是立足工作大局,市、区抓住热点问题,顺应诉讼内、诉讼外解决的趋势,也叫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方式,同时也是符合北京高院提出的工作目标,具体来说,医患纠纷是目前的热点、难点问题。刚才有领导分析,热点、难点问题有很复杂的历史问题,说得通俗一点,现在我们的医疗能够提供的服务与实际上能够产生的需求是有矛盾的,这是这阶段中主要解决的问题。
单国军:二元化机制是现在的机制,这是立法完善的过程,包括在解决医患纠纷的过程中,到底是医疗事故争议,还是一般医疗赔偿纠纷,又涉及病历、进一步赔偿标准等问题,现在这个问题很复杂,并不和谐,这是一个热点、难点,产生很多社会问题。不仅是法院的问题,信访也有,西城是中央机构所在地有特殊的区域特点,有很重要的背景。这个工作我感觉是为了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化解纠纷矛盾,尽快让(医患)关系得到恢复。
单国军: 现在解决问题很重要的观点是统筹协调,我国现在是高速行驶的火车,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是要产生很多问题的,怎样解决?解决纠纷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实际也是社会的基本工作。总最高法院的做法是诉讼内、诉讼外。包括西城法院的“四点一线”、“法官进社区”,都体现了这种做法。高院提出了工作目标,核心问题是司法为民,是要化解纠纷,案结事了,本身也包含了诉讼内、诉讼外相衔接。从这个角度定位,这个工作是一个大形势、大趋势。
单国军:第二,这个机制目前的优点、特色创新。现在是进一步开展医患纠纷的诉讼内、诉讼外的相衔接。我感觉有三个方面:1,通过诉讼对诉讼外的协议进行确认,能够加快纠纷的解决方式,符合当事人的意愿。西城区法院发挥自身职能,把相关的人士请来,包括高院也会进一步进行工作。2、鉴定是一个难点。诉前鉴定,在诉前把鉴定做成,抓住核心问题。3、有法律咨询。要想当事人接受这种方式,需要做工作,通过法律咨询,让当事人相信这种纠纷解决方式不会损害他的利益,会更便利,能够达到更和谐的效果。德国有一个公共咨询和调解办公室,特点是法律援助、咨询、调解。总体来看,国外和国内的调解不同,有的情况下,我国更讲求时效,更丰富,更灵活。
规范问题,调解协议要写明双方自愿,不违反规定,从这些角度可以看到规范性,形成诉前调解,和诉讼相衔接。
单国军:第三,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和工作当中需要解决的问题。1、涉及当事人对问题的认可需要做工作。目前二元机制未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民法通则、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适用,这个问题给当事人带来问题。怎样让当事人在利益选择期间选择这种方式可能还需要做一些工作。2、目前很多工作由调解中心来做,但机构可以更多,甚至找政府主管部门,形成多方面的调解和诉讼调解的衔接。3、如果想要长期发展,统筹协调靠党政的支持,如果再发展并不是单纯一个法院能够做到的,包括在座各位、还有媒体共同努力。4、从长期发展来看,现在有二元化纠纷的解决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当事人的选择上要进行更多的工作。总立法层面上,全国人大正在起草侵权责任法草案,一个基本精神是进行一元化的统一。如果说实现了这个问题,包括前一段时间,提出的医改方案,保障基本医疗和市场化的医疗分开。在北京可以借鉴,条件成熟可能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影响。
单国军:这个工作从起点很难,套用毛主席的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谢谢大家!
本次西城法院“医患纠纷案件的非诉讼与诉讼衔接研讨会”现场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西城区人民法院薛经建副院长、杨平胜庭长的指导以及参与直播人员的辛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