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培训费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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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培训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各单位的培训费管理,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培训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资金以及自有资金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三)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培训费管理工作合法合规。2.厉行节约原则坚持勤俭办培训,反对铺张浪费,降低培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规范透明原则明确培训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做到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有力。4.注重实效原则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和业务需求开展培训,注重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二、培训计划与预算管理(一)培训计划制定1.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状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目标、对象、内容、时间、地点、方式等。2.培训计划应与单位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相衔接,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避免重复培训和无效培训。3.培训计划应按照规定程序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二)培训预算编制1.各单位应根据培训计划编制培训预算,培训预算应包括培训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等。2.培训预算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培训实际需求和市场价格水平,准确测算各项费用支出。3.培训预算应按照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的要求,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统一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审批程序。(三)预算调整1.培训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培训计划和预算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预算调整应严格控制,确保调整后的培训计划和预算合理、合规、可行。三、培训组织与实施(一)培训机构选择1.各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2.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其他经认定的专业培训机构。确需委托其他培训机构的,应进行严格考察和评估,并签订培训合同。3.培训合同应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等条款,确保培训质量和双方权益。(二)培训师资安排1.培训师资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胜任培训教学任务。2.优先从本单位内部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培训师资,也可邀请外部专家学者、行业精英等担任培训师资。3.培训师资的课酬应根据其职称、授课质量、培训效果等因素合理确定,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三)培训课程设置1.培训课程应紧密围绕培训目标和培训对象的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2.培训课程应涵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不断更新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时效性和吸引力。3.培训课程设置应充分征求培训对象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四)培训实施管理1.各单位应按照培训计划和培训合同组织实施培训,严格控制培训时间、培训规模和培训质量。2.培训过程中应加强对培训学员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培训。3.培训结束后,应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方式、培训效果等方面。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培训工作、调整培训计划和预算的重要依据。四、培训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一)培训师资费1.授课老师的课酬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学时不超过[X]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学时不超过[X]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学时不超过[X]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X]元。2.培训师资费应根据实际授课学时计算,不得重复计算。(二)住宿费1.住宿费按照培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每人每天住宿费标准不超过[X]元。2.住宿费应选择安全、卫生、便捷的住宿场所,不得安排高档宾馆、酒店。(三)伙食费1.伙食费按照培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不超过[X]元。2.伙食费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酒水。(四)培训场地费1.培训场地费按照培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每人每天培训场地费标准不超过[X]元。2.培训场地应选择交通便利、设施齐全、能够满足培训需求的场所。(五)培训资料费1.培训资料费按照培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每人每天培训资料费标准不超过[X]元。2.培训资料应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的需求合理确定,不得滥发资料。(六)交通费1.交通费按照培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市内交通费用每人每天标准不超过[X]元;长途交通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报销。2.培训期间应严格控制交通费用支出,不得租用高档交通工具。(七)其他费用1.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费用以外与培训相关的其他支出,如培训设备租赁费、考试费、结业证书费等。2.其他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额报销,不得虚列支出。五、培训费用报销与支付(一)报销凭证要求1.培训费用报销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报销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合同等。2.发票应注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费用等信息,且发票内容应与培训合同一致。3.报销凭证应按照单位财务报销制度的要求进行粘贴和整理,确保凭证真实、完整、合规。(二)报销流程1.培训结束后,培训学员应及时填写培训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报销凭证。2.培训学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3.单位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报销凭证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三)支付方式1.培训费用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支付给培训机构的培训费用,应在培训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一)监督检查1.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培训费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制定、预算编制、培训机构选择、费用开支标准、报销支付等方面。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培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培训费管理规范、透明。(二)责任追究1.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财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对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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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通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政策规范南通职业大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保障培训工作需要,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和《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苏财行〔2017〕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jvzquC41eyi/p}{w0gjv0ls14279a9<142e128hqpvkov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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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榆林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为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促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按照《陕西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陕财办行〔2017〕16号〕,对《榆林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榆办字〔2014〕9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榆林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jvzquC41yy}/{~qkpxzd0lto0et0lo{|z5jpot132<41:8320n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