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现员工告校外机构不缴纳社保,琴行机构如何正确应对约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工伤保险

那么,如果已出现了以上这个问题,在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下面,专业律师回答如下: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或企业要求员工放弃缴纳社保,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协议》,企业每个月给员工定额的社保补贴,员工事后还能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吗?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私自约定而免除,所以员工还是可以要求补缴。

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员工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

那是不是说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就没用呢?

一般情况下是没用的,但如果有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互约定印证,也可以成为有效约定。

员工要求企业补缴社保,通常会有6种结果

1.无法补缴或企业无需补缴

补缴社保员工需要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员工也没有任何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企业则无需补缴。(一般很难否认劳动关系)

还有就是无法补缴,目前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社保补缴政策,很多地方对补缴社保有不同的要求,不能补缴就只能另行要求补偿。

2.企业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是司法实践中出现最多的情形,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员工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缴社保、试用期未缴社保、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都属于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形。

3.企业补缴社保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与企业订立《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协议》后,又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部分地区是不支持的。

因为员工自愿放弃后又以此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有违诚信原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员工仍能要求补缴社保。

4.企业补缴社保员工返还社保补贴

企业和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协议》,其中约定了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每个月支付500元的社保补贴。

如果员工之后要求补缴社保,企业仍然需要补缴,但可以要求员工返还在职期间企业发给的社保补贴。

5.企业补缴社保但员工需要承担部分滞纳金

如果企业能后证明未缴社保确是员工原因所致,员工要求补缴社保,所产生的滞纳金,员工因自身存在过错,法院会判定员工承担部分滞纳金损失。

6.无法补缴一次性赔偿损失

员工因企业未缴纳社保,达到退休年龄却无法领取养老金,且社保部门通知无法补缴。

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承担养老保险损失,部分法院支持企业按月向员工支付养老金,部分法院支持一次性支付员工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那么,对于中小微企业主来说,是不是要等自己因小利,最后吃大亏才大喊后悔呢?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懂法守法才是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合理合法用好法律法规,才是王道。

如何规避员工恶意诉讼要求赔偿问题,琴行业创业者,不妨详细了解下,什么是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华律网解读)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那么,作为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如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用工选择呢?是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员工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务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用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1、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才是劳务合同,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2、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3、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达成的协议,是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一般发生在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相互之间。劳务合同是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服务的合同,以提供劳务方的劳动行为作为合同标的。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4、劳务合同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的公平原则进行。(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的自愿原则进行。(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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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问公司出钱让员工进行培训,否则要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这个协议有法律1. 公司组织员工培训,并和员工签培训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其实协议就相当于劳动合同的性质。2. 根据新jvzquC41yy}/hrsfnc}/ew4ygpjb1zd666973A70jv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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