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共件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共130件)

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79件)

法律名称

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

1.国家发展规划法

国务院

2.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一并考虑)

全国人大财经委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3.不动产登记法

国务院

4.金融稳定法

国务院

(已提请审议)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

(已提请审议)

6.耕地保护法

国务院

7.对外关系法

委员长会议

(2023年6月已审议通过)

8.外国国家豁免法

国务院

(2023年9月已审议通过)

9.增值税法

国务院

(已提请审议)

10.消费税法

国务院

11.关税法

国务院

12.民事强制执行法

最高人民法院

(已提请审议)

13.检察公益诉讼法(公益诉讼法,一并考虑)

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

14.反跨境腐败法

国家监委

15.学前教育法

国务院

(已提请审议)

16.学位法

国务院

(已提请审议)

17.爱国主义教育法

委员长会议

(已提请审议)

18.法治宣传教育法

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

19.志愿服务法

全国人大社会委

20.社会救助法

国务院

21.药师法

国务院

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

23.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全国人大社会委

(2023年6月已审议通过)

24.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全国人大环资委

(2023年4月已审议通过)

25.国土空间规划法

国务院

26.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一并考虑)

国务院

27.能源法

国务院

28.原子能法

国务院

29.粮食安全保障法

国务院

(已提请审议)

30.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

国务院

(已提请审议)

31.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

国务院

32.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国务院

33.公司法(修改)

委员长会议

(已提请审议)

34.企业破产法(修改)

全国人大财经委

35.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

国务院

36.会计法(修改)(注册会计师法修改,一并考虑)

国务院

37.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

国务院

38.商业银行法(修改)

国务院

39.保险法(修改)

国务院

40.反洗钱法(修改)

国务院

41.铁路法(修改)

国务院

42.矿产资源法(修改)

国务院

43.产品质量法(修改)

国务院

44.计量法(修改)

国务院

45.农业法(修改)

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

46.对外贸易法(修改)

国务院

47.海商法(修改)

国务院

48.海关法(修改)

国务院

49.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

国务院

50.立法法(修改)

委员长会议

(2023年3月已审议通过)

5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改)

委员长会议

5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改)

委员长会议

53.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

全国人大社会委

54.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

全国人大社会委

55.国务院组织法(修改)

委员长会议

56.行政复议法(修改)

国务院

(2023年9月已审议通过)

57.国家赔偿法(修改)

委员长会议

58.律师法(修改)

国务院

59.仲裁法(修改)

国务院

60.监狱法(修改)

国务院

61.民事诉讼法(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9月已审议通过)

62.刑事诉讼法(修改)

委员长会议

63.教师法(修改)

国务院

64.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

国务院

65.文物保护法(修改)

国务院

6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改)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

67.慈善法(修改)

全国人大社会委

(已提请审议)

68.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改,一并考虑)

国务院

69.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

国务院

70.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

全国人大环资委

(已提请审议)

71.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改)

国务院

72.可再生能源法(修改)

全国人大环资委

73.反间谍法(修改)

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

(2023年4月已审议通过)

74.保守国家秘密法(修改)

国务院

75.现役军官法(修改)

国务院、中央军委

76.国防教育法(修改)

委员长会议

77.刑法修正案

委员长会议

(已提请审议)

78.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

国务院

(已提请审议)

79.网络安全法(修改)

委员长会议

积极研究推进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适时启动法律清理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推进科技创新和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完善涉外法律体系等,要求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相关法律,或者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的,适时安排审议。

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51件)

法律名称

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

1.电信法(无线电频谱资源法,一并考虑)

国务院

2.交通运输法

国务院

3.航天法

国务院、中央军委

4.航空法(民用航空法修改,一并考虑)

国务院、中央军委

5.行业协会商会法

国务院

6.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全国人大民委

7.华侨权益保护法

全国人大华侨委

8.机关事务管理法

国务院

9.看守所法

国务院

10.司法鉴定法

国务院

11.数字经济促进法

全国人大财经委

12.社会信用建设法

国务院

13.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

全国人大社会委

14.文化产业促进法

国务院

15.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改,一并考虑)

国务院

16.广播电视法

国务院

17.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

全国总工会

18.医疗保障法

国务院

19.医疗器械管理法

国务院

20.托育服务法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

21.养老服务法

国务院

22.户籍法

国务院

23.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

24.海洋法

委员长会议

25.国家储备安全法

国务院

26.民兵法

国务院、中央军委

27.自然灾害防治法(防震减灾法修改,一并考虑)

国务院

28.网络犯罪防治法

国务院

29.招标投标法(修改)(政府采购法修改,一并考虑)

国务院

全国人大财经委

30.预算法(修改)

国务院

31.价格法(修改)

国务院

32.商标法(修改)

国务院

33.统计法(修改)

国务院

34.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

国务院

35.电力法(修改)

国务院

36.渔业法(修改)

国务院

37.公证法(修改)

国务院

38.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

39.社会保险法(修改)

国务院

40.气象法(修改)

国务院

41.旅游法(修改)

全国人大财经委

42.水法(修改)

国务院

43.节约能源法(修改)

全国人大财经委

44.人民防空法(修改)

国务院、中央军委

45.国防动员法(修改)

国务院、中央军委

46.国防交通法(修改)

国务院、中央军委

47.防洪法(修改)

国务院

48.出境入境管理法(修改)

国务院

49.枪支管理法(修改)

国务院

50.禁毒法(修改)

国务院

51.人民警察法(修改)(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修改,一并考虑)

国务院

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规范非税收入、政府债务、转移支付等财政税收制度,重要江河流域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基本劳动标准和新就业形态,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数据权属和网络治理等方面的立法项目,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论证的修改法律的项目,经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

THE END
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92年7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 1992年7月1日 下载App查看全文 jvzquC41yy}/ewpk0eun0ls1Ctzjeuj1ELLEVxycn/MX[K6;;4822950jvs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最新修正:今日转载于政府网(gov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最新修正,(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jvzq<84yyy4cl|mgpi4dp8knhi3hq46;7=10qyon
2.92人民警察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jvzquC41yy}/fr~khctxgw3eqo5gcw|gp1mvkƒmcpi€ikmz152686::0jvs
3.(1992年)公安部关于交通公安机构人民警察评定授予警衔有关事项的要认真依照 《条例》和 《实施办法》办事,严格控制实行警衔制度的范围,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准的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严格执行审查报批程序。要扎扎实实地做好队伍的思想教育和组织整顿工作。对未按审批权限批准设立的公安机构和不应设立的公安机构,要认真进行清理整顿。首次评定授予警衔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认真进行jvzquC41o0667:620eun1ufy13532>7:0jznn
4.人民警察92\95\99式警衔标志\藏品图集洪哥警影【92式警衔 1992年——1995年】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1992年12月12日,国务院开展人民警察授予警衔活动。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俗称“92式警衔”)。 中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为5等13级: jvzquC41dnuh0|npc0ipo7hp1u5cnxla67hc:lj92363{~lm0jznn
5.公安部关于首次评定授予警衔若干具体问题解答法规库十一、现任人民警察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如何评授警衔? 如军队转业干部,有关部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的德才条件,参照他们在军队的职务,分配了适当工作,确定了相应的人民警察职务。《警衔条例》第十条规定:“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据此,从军队转业的人民警察,均应按照现任的人民警察职务等级jvzq<84yyy42393eqo5gcpzk1ngxa;;4654ivvq
6.【转载】中国人民警察警衔级别及图片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二级警监以上是高级警官,三级警监、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2、编制警衔 《警衔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衽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编制警衔以人民警察的现任职务为主,兼顾担任现职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等条件,综合考核,评定警衔。 jvzquC41yy}/5?5fqe4dp8ftvkimg86362=829d97:<87<<50jznn
7.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实行警衔津贴问题的通知警衔津贴标准随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警衔津贴标准的调整,由人事部会同财政部提出意见并报国务院审批,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自行调整。 五、警衔津贴的发放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一)警衔津贴按月发放。 (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有关规定不保留警衔的,其警 jvzq<84tue4tpwz0gf{/ew4kphu0397;14=357m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