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员工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违约金并非总是有效。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差旅费及直接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非岗前培训、安全培训等常规培训),可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
其中,违约金数额有限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