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就会对员工原有的知识、技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就需要为员工提供一个更好的学习机会和环境,促使员工的知识和技能得以提高或更新,以求适应企业新的发展。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企业一定要与员工签署《培训服务期协议》,但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企业一般会与进行培训的员工签署《培训服务期协议》并约定具体条款。
下面我们就有关培训服务期协议相关主题与大家进行法律分享:
什么是培训?
是不是所有培训都是法律规定的专项培训?
什么是培训服务期?
企业与员工约定培训服务期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如何与员工签署《培训服务期协议》条款?
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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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企业即用人单位,员工即劳动者,在此不再做法律区分。
一 什么是培训?
企业员工培训,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员工的意愿及条件,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员工进行旨在提高其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教育训练活动。
按照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上岗前培训、转岗或换岗培训、专项培训或专业技术培训。
实践中,企业为新进员工提供上岗前培训、劳动安全培训,因生产经营变化而进行的转岗或换岗培训,都是企业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专项培训”。
因此,建议企业应严格区分一般培训与专项培训,可以在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进行特别约定明确,以免发生歧义。
二 什么是专项培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专项培训是特指由用人单位(通常表现为企业)承担费用,为劳动者(员工)提供专业技能教育的培训,一般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如大专高等院校的继续教育、专业职称培训、各种进修培训等。
专项培训与上岗前培训或转岗/换岗培训存在很大的区别,具体如下表:
三 什么是培训服务期?
服务期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约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此,企业与员工约定培训服务期需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二是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以约定培训服务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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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如何签署《培训服务期协议》具体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因此,建议企业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时,应当与员工签署《培训服务期协议》,并就培训的性质与内容、培训期限、培训地点、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工资待遇、培训要求、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约定和履行。
如果员工多次培训的,企业可以与员工签署多份《培训服务期协议》,分别约定服务期、培训事项、培训费用和违约金等主要条款。
下面我们就《培训服务期协议》两最个重要条款进行分析:
01 服务期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与培训服务期限是两个不同概念,有时企业与员工签署《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期限有时可能短于劳动合同期限,有时可能长于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如果服务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则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服务期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自然,如果服务期限不超过劳动合同期,则按照劳动合同期履行即可,就不存在超期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此,建议企业与员工签署《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限时,应当注意:
一是服务期的设定不要短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二是服务的设定适当长于劳动合同期限,但要注意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时及时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02 违约金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与员工签署《培训服务期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但该违约金不得超过企业付出的培训费用总和,且应根据已履行服务期的时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但不得设定惩罚性违约金条款。
但企业具体操作违约金条款时,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约金总额可以包括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出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员工的其他直接费用(如培训机构费用、培训书籍材料费、考试费、食宿费等)。
员工培训期间的发放的工资不得计入培训费用。
如果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基于企业过错原因导致的,则员工不构成违约,有权同时解除《培训服务期协议》,而无需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因此,建议企业在与员工约定培训服务期违约金时,尽可能测算清楚培训的总费用,可以适当提高一下违约金的比例,同时保存好培训相关的支付凭证和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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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培训服务期协议》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代理人/联系人与电话:
通讯地址:
微信与邮箱: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紧急联系人与身份证号:
电话与微信:
邮箱地址:
根据员工与企业共同生存、共同发展的理念,现就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 培训情况
1.1 培训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 「 」 。
1.2 培训期限:预计自「 」年「 」月 「 」日起至 「 」年「 」月 「 」日止。以实际培训时间为准。
1.3培训地点:「 」 。
第2条 培训费用
2.1 甲乙双方确认: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材料费、课本费、食宿费、交通费、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项目,合计人民币「 」元。
2.2 培训费用负担方式为:「 」甲方负担 「 」。
第3条 培训期间工资待遇
3.1 双方同意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下列 「 」种方式处理:
3.1.1 原工资待遇不变。
3.1.2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待遇:
(1)生活补助:「 」。
(4)培训期间原工资待遇停发。
3.1.3 其他: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其他奖金、补贴等不再发放。
3.2 培训期间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的生活补助等计入本协议第2条约定之培训费用中。
第4条 培训要求
4.1 乙方保证在培训期间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保证拿到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2 乙方承诺,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均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以不亚于正常工作时的态度和纪律参加培训,并遵守培训机构的纪律。如有违反,均视为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5条 服务期
5.1 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培训结束。
5.2 服务期的结束时间为下列第「 」种:
(1)至「 」年「 」月「 」日止;
(2)至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时止。
当服务期的结束时间后于劳动合同期满时间时,甲方可以选择将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满,也可以选择放弃服务期的权利,劳动合同按原期限终止。
5.3 培训结束后,乙方将按下列第「 」种条件上岗:
(1)不低于培训结束前的待遇,同时按甲方的正常工资调整制度,优先获得上调薪酬的机会;
(2)不低于如下待遇:「 」。
如双方另有协议,按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第6条 违约责任
6.1 服务期届满前,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服务期届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4 如发生乙方违约事宜,在付清违约金后,甲方将相关培训证书返还于乙方,并办理其他离职手续。否则甲方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5 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培训不能正常完成,无法实现培训目的的,甲方有权停止培训,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已经为乙方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
第7条 其他
7.1 培训开始前,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此时本协议不发生效力。
7.2 甲乙双方之间如为非劳动关系,本合同关于服务期、违约责任等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7.3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 月 「 」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确认
甲方已经向乙方详细说明甲方承担的培训费用的构成;鉴于部分费用不一定有正规票据,双方在此明确: